12月25日17时10分许,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六大队执法人员在G8515广泸高速龙水湖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有一辆川A籍货车存在违法超限的嫌疑,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

现场勘查中发现:该货车总长16.5米、宽2.5米、高4.3米,涉嫌擅自超限运输。据驾驶员杨某交代,车辆上装的是普通货物,为节省运输成本,虽然明知“超限”,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上道运输,自认为不会被发现。随后执法人员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该车擅自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驾驶员杨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责令其现场整改转运超超限货物后再行运输。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广大司乘朋友:违法超限害人害己,请广大交通运输参与者严格依法从事运输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规范装载、安全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