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寿光市财政局创新工作方式,采取财政部门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协同推进的办法,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因地制宜制定评价方案。寿光市按照上级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方案,将涉及惠民保、雨露计划、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多个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同步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精准规范、突出实效的原则,从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资金监管、资金成效四个方面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全面评价。

二是多方协同客观公正评价。财政重点评价是检验预算项目执行效果和发挥效益的重要手段,针对这次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覆盖面广、涉及项目多的特点,我们探索改进评价方法,力求提升评价质效,由之前全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变为双方协同评价。财政部门发挥总牵头、总协同的作用,扎起绩效评价框架,利用第三方机构的人员力量和业务优势共同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为体现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还统一规范数据选取标准和考核评分尺度,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收集资料、座谈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同时对多个乡镇进行绩效评价。

三是严格落实评价结果应用。为切实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用到实处,首先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并限期完成,不断提高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其次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专项)资金分配挂钩,对成效突出、有发展前景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对成效较差的项目酌情降低分配系数。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富有成效的典型经验做法,鼓励其他单位学习借鉴并不断创新,以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效。(袁艳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