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惊魂:被围堵的少年与失控的冲突
2024 年 12 月的一天,16 岁的王小林(化名)在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某中学体育馆打羽毛球时,突然被同年级的乔某健、葛某赫等人围堵。据目击者证词,对方不仅推搡踢打,还强行索要钱财,将他困在场地内长达数小时。恐惧中,王小林(化名)电话求助父亲王丽生,没想到父亲赶到现场理论时却遭到对方辱骂,双方随即爆发肢体冲突。混乱中,王小林(化名)为保护父亲加入其中,而对方同伙也纷纷动手,最终导致冲突进一步升级。
令人费解的是,这场由围堵挑衅引发的冲突,后续处理却将矛头对准了受害者。乔某健、葛某赫等人未受任何惩戒,王小林(化名)父子反而双双被追责,这样的结果让人心头生寒。

处理结果时间 "穿越",流程漏洞令人咋舌
王小林(化名)收到的处罚决定书落款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20 日,但相关视频显示,向他宣读处罚告知的时间却是 2 月 21 日。这意味着,在既没告诉他处罚理由、也没给他辩解机会的情况下,处罚决定就已 "提前" 作出。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告知书上签名的 "工作人员",当天根本不在现场,而是由其他人员冒名代签。
王小林(化名)父亲王丽生的遭遇同样令人匪夷所思。他那份问询记录上虽有签名,可实际对他进行询问的却是另外两名工作人员,且这些人连规定必须出示的有效证件都没拿出来过。这种 “签名与实际办事人完全对不上” 的操作,彻底让处罚的公正性化为乌有。
未成年人权益成空谈,监护人被拒之门外
在处理王小林(化名)相关事宜的过程中,其母亲的监护权曾多次被剥夺。2 月 21 日,工作人员到学校宣读处罚时,班主任已明确告知 “孩子母亲正在赶来”,对方却拒绝等待,当即把王小林(化名)叫到办公室,王小林(化名)还没来得及细看条款,在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被催促签字,随后因过度紧张突然倒地抽搐晕倒。
事实上,王小林(化名)的母亲在此之前就多次提醒相关人员,孩子经不起过度的恐吓、惊吓和刺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指出,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事项,应当遵循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保护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且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在这起事件中,王小林(化名)作为未成年人,相关人员在其监护人未到场且未获得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执意催促他签字确认,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上述法律条款中关于未成年人在监护人不在场时不能自主做重要决定的规定,还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利影响。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事发时在场人员竟无一人施救。当王小林的母亲赶到时,孩子已陷入意识不清的状态,她向在场的工作人员和老师们求助,得到的却是冷眼旁观的站在那里和“不会救”“不敢救” 的推诿。而在孩子就医的全过程中,相关人员也始终没有陪同在侧。

而乔某健、葛某赫的询问过程,则暴露了明显双重标准。两人的询问时间仅相差 1 分钟,却由同一人同时主导,这完全违背了 "个别询问" 的基本准则。同样是未成年人,为何待遇天差地别?
最让人无法释怀的,是处罚结果里那刺眼的双重标准。王小林(化名)父子不仅挨了罚款、受了拘留,还背负上了抹不去的行政处罚记录;而先动手围堵,甚至有勒索行径的乔某健、葛某赫,却借着 “无法证实” 这四个字,毫无损失地脱身,没受到半点处罚。如此截然不同的处理,怎能不让人对公平公正心生疑虑。
王家一方寻得四位出面作证的人,他们均能证明乔某健等人有踢打、推搡及索要钱财的行为,现场视频也对部分事实予以印证。然而,这些凭据事实却如同泥牛入海,始终换不来公正的处理结果。同样是未成年人,施暴者为何能毫发无损地脱身,受害者却要背负着污点生活?
维权路上的心声:唯求一份公正裁决
如今,王家人的诉求直白而急切:希望能撤销对父子俩的行政处理,还孩子一份清白档案;赔偿王小林(化名)因过度惊吓住院的医疗费用;让实施伤害行为的相关人员与乔某健、葛某赫为王小林(化名)遭受的心理与精神伤害,受到应有的惩处。

对王小林(化名)一家而言,维护权益的道路布满坎坷,他们却始终未曾放弃。他们渴望更多人知晓事件真相,促使相关部门能重新正视此次事件,最终得到公正处理,还自己一个公道。同时,他们也希望以自身经历为镜,唤起社会对校园安全与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重视,杜绝类似事件重演。